张津官箴传后世

发布时间:2019-08-15 08:21:0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被康熙誉为“天下清官第一”的张伯行,曾自撰《禁止馈送檄》示人:“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这句被誉为清廉从政的“金绳铁矩”是张伯行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任江苏巡抚后总结出来的,在此之前,有位明代御史张津有类似的说法,张伯行应受到了张津的影响。

张津,字广汉,号罗锋,广东博罗人,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进士。第二年,也就是弘治元年(1488年),授张津建阳知县。

县衙前的“戒石亭”内立了一块大石碑,碑文为宋代黄庭坚撰的“官箴”,共十六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自宋代黄庭坚撰写此官箴后,历代传承不绝。

县衙大堂设有一副显目的对联,文曰:三尺法律,三尺神明,坐此堂,非任我作威作福;几人欢如,几人愁叹,生欺世,当念彼同与同胞。

张津觉得这些还不够味,吩咐属下制作一个屏风,立于县衙大堂入口处。张津亲笔在屏风上写下这句自己归纳的官箴:宽一分,民受赐一分;取一文,官不值一文。其意是说,官府对百姓要实行宽惠的政策,这样才能造福于民。宽惠一分,百姓则受惠一分;为官者不能贪取一分一厘,方称得上为官清正、廉洁奉公,如因贪而取一文钱,则官品不值一文钱。其反贪倡廉,可谓旗帜鲜明。张津把这几句话作为自己为官的座右铭,像一面镜子,每日观看,提醒自己,自我约束,一举一动都须不负百姓。

张津在任重视农桑,体恤民情,出行不坐轿,不鸣锣喝道,不打“回避”“肃静”的牌子,日间常身着便服穿着草鞋到乡间看百姓耕种生活的情况。有一年,建阳因为闹粮荒,市井米价大涨,许多百姓家中揭不开锅。张津设法筹粮赈灾,帮助百姓熬过荒年。又有一年,吴泰儿等率匪众二千,洗劫浦城、政和诸邑,将及建阳。张津招募民兵,朝夕训练,加强防范。到了建阳边界,吴泰儿派出侦察的人回报:“彼邑有贤令,民乐为用,吾侪未可轻犯其境。”遂退去。

为防匪患,张津决定修复元代已被水毁的城墙,这是个大工程。张津亲自督阵指挥,是时民众鼎力,踊跃捐资,艰难备尝,历五载,毕其功。墙体青砖包砌,厚重坚实,上可行人走马,高两丈有余,蜿蜒千百丈。城门沿用元代旧名,东曰“景舒”,北曰“驻节”,新辟二水门:西门临麻阳溪,曰“永宁”;东门面崇阳溪,曰“永安”。城门之上,城楼耸峙,以利守望,蔚为壮观。

张津任建阳知县七年,宦绩受到朝廷嘉奖,升任贵州道监察御史。张津离任日,百姓依依不舍,遮道挽留。清朝建阳名宦祠建成后,张津列入其中,受邑人世代祭祀。

弘治五年(1492年),张津夜宿罗浮山飞云顶见日庵时,曾赋诗一首。见日庵,顾名思义,是看日出的好地方,张津写道“须臾海色动,万国迎朝曦”,“西北尚浮云,东南日茧丝。所愿答升平,功业愧未熙”,令人激动人心的日出时刻,让张津生发出希望天下太平的宏愿,也让他感慨自己功业未就,漫漫长路,正在脚下。

正德元年(1506年),张津任广西巡按,均力役,禁横敛,罢秕政,拊远彝,并弹劾总镇宦官韦经擅自转移官府钱财。后来,他出任泉州知府,泉州自宋元时期开始,就是名闻中外的港口,每日货物钱财进出无数,宦官刘瑾把持港口,从中渔利,郡邑不敢过问,唯有张津严肃处理,刘瑾自然怀恨在心,对张津造谣中伤,诬告他勾结奸邪朋党,张津遂被削职为民。刘瑾事败后,朝廷起用张津任宁波知府,时遭大旱,禾米歉收,他奏免郡税十分之六,不久迁山东左参政使,郡人感其视民如伤,拦车不让他走。

后来,张津受命巡抚应天诸府,当地官场素来就有的弊病,盘曲交错,以致难于估量,张津细察搜剔,揭露无遗。有家僮仗势作奸者,干犯官府,欺压民众。张津即行收讯,绳之以法。其时江南民力已竭,为休养生息,“自身始日取禀五升、薪数束,余悉裁免”。明朝江南经济发达,而赋税也最为繁重,有诏令免除江南拖欠租赋数十万两,工部以岁办物料不宜免除而征收如初。对此,张津数次奏论,谓既有诏令在先,“不宜失信于天下”。又上疏言,织造内臣二人,岁计供应果蔬鱼肉折银乃至一千五百余两,江南如此差遣又不止二人,宜当在水旱之时“请停织造”,以复苏民力,否则亦宜痛力节缩,“俾民受宽一分之赐”。

张津虽位居显要官职,爱惜民财如己肤髓,而自奉如寒士,奉公克己。一生不置田产,宅室皆编竹。在重病之中,还拳拳以职任为忧,不提家事一语,可谓大公无私。(李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