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有个“山笔架”

发布时间:2019-02-15 17:00: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公元1553年初,年届不惑(41岁)的海瑞赴京会试,再次落第。“士君子由科目奋迹,皆得行志。奚必制科”,海瑞认为成就理想抱负不一定非要科举及第才行,于是听从吏部谒选派官,任南平县教谕。

1553年至1557年,海瑞在南平任职4年多,可谓其任公职的开始,了解海瑞在这里任职的经历,或许更能让我们体悟这位被誉为“山笔架”“海笔架”的一代名臣清正廉明、刚直不阿的精神。

教谕是“正式教师”之意,宋代开始设置,负责教育生员。《明史·职官志四》中这样记载:“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

县学教谕相当于县办公立学校的校长,在封建官制序列上,连“九品芝麻官”都算不上,但海瑞却意识到了这个职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后来在《兴革条例》中写道:“教官掌一邑之教,门下皆凡民之秀,所事事比俗吏簿书词讼不同。师道立,善人必多矣。于以推之,功效不浅。”

南平是当时延平府最大的县,也是府治所在地。县学位于县城西北,历史悠久,规模宏伟,设施齐全。但受当时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县学风纪遭到严重破坏,学宫管理混乱,学生散漫、学业荒废,生员中学业优秀者寥寥无几。

初来乍到的海瑞见此情况,非常痛心,决心通过一系列教改来整饬学风。南平是朱子曾经求学问道的地方,理学渊源深厚,颇有朱子遗风。于是,海瑞依据朱熹在白鹿洞书院讲学时所定的《学规》五条及辅汉卿在传贻书院教学实践中总结的“会粹六事”,结合自己在郡学读书时的切身体验和南平县学的实际情况,制订《教约》十六条,对生员在修身、处事、待人接物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告诫生员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

海瑞将“《四书》《本经》《通鉴》,性理分为十二分”,根据生员的学习成绩优劣及智力程度,因材施教。“诸生自量资力,次者减性理,再次者减《通鉴》,再次者减《本经》”,以此类推,实施针对性教学。对于生员的品德和学业的评定,“立大簿二扇,一稽德,一考学”,分别记录生员平时品行的得失和学业成绩,使“诸生失之前,宣补之后”。海瑞认为,这会对诸生起到约束作用,既能提高生员学业水平,还可以改变学风。

海瑞非常重视德育,始终将德育贯穿于整个教学中。在《教约》十六条中,涉及德育的就有十二条之多,而且都是先从小事讲起,亦先从小事做起,要求生员对当时的“通弊”要一一改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并且倡导道德与文章不可分离,“文也,所以写吾意也”,文章要流露出作者的真实感情,反对生员硬套八股文,只求“讲章墨卷”。他教导生员要善于自重,言谈举止都要以礼教和道德为标准。

海瑞还很注重生员的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而且希望他们时刻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他把边防、水利等列入教学内容,“每月约讨论一二”并“命策考试”,来提高生员认识社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生员对国家大事能“知无不言”。

海瑞,字汝贤,一字国开,自号刚峰。世人称之为刚峰先生,形象地道出了他刚直如峰的性格。

当时的南平存在着走后门、托关系、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海瑞制定《教约》后,首先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严师自处”,规定师生应当一视同仁,老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学校也要严格要求老师,老师每月要有学问上的考核;老师绝对不允许收受任何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礼物。特别是他规定学校教学的地方——明伦堂不许行跪之礼。并表示如果有人来怪罪,就说责任在于他。

海瑞任教谕的第二年,延平府的督学官到南平视察工作,并要在明伦堂接见学官。海瑞和两名副手进入明伦堂后,两名副手见到督学官都行跪拜礼,但海瑞按照自己订的《教约》,站在二人中间,只作长揖。督学官先是惊讶,继而语带责问地说,你们看这三人,真像个山笔架放在这!

海瑞对这种责问的回答也义正辞严,引经据典,他直言,卑职行的是宪纲之礼。大明会典宪纲明文规定:教官乃朝廷设教之官,讲经授史,教化风俗……是故教官参拜各官,可明伦堂不跪。此为人师表之地,作为教官下跪于明伦堂,今后怎么正己、正人呢?

这件事情在当时来说,属惊世骇俗之举。个性刚直的海瑞随后便交了封辞呈,准备回家躬耕陇亩。“海笔架”的名声由此传开。后在福建提学副使朱衡的劝说与邀请下,海瑞暂时到福州正学书院修书,之后又回到南平继续担任教谕。

海瑞从此后也就被称为“山笔架”“海笔架”。这一事件在《明史》本传有明确记载。

在海瑞的苦心经营下,南平学名闻四方,学校名声大震,有志于学业者从四面八方慕名而来,由此,学校也培养出了一批人才。

对县学培养出的人才,海瑞十分看重,会亲自欢送他们赶考。海瑞所写《送诸生小试遇雨》一诗,就体现了他对学生的期待:“电掣雷鸣酣野战,水吟龙啸郁云兴。山南月暗全无路,岸北沙明仅有灯。海内英雄今并起,江中波浪此凭陵。商霖散满焦枯发,野色新添万里青。”这首诗便是海瑞做教谕时,送学生赴试时所作。当时正遇到大风雨,海瑞即景而动了灵感。前四句写电闪雷鸣,乌云密布,天地一片黑暗,表面上是营造了一个可怕的背景,而实际上是暗示着科考竞争之残酷。接下来两句语气一转,谓这是天下英雄并起竞争的时候,你们正好凭借着这江中的波浪,奋勇前行。该诗末联用了一个典故,商王任用傅说为相时对他说:我们现在的时局就像连年大旱,请你来当宰相就是请你做甘霖,使大地复苏。后世遂以“商霖”表示济世之才。突遇大雨本来很让人郁闷,但是大雨又能使干枯的植物重新碧绿起来,想想遍野生机勃勃的气象,是多么激动人心啊!此诗是海瑞“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神圣使命感、责任感的形象写照。

海瑞当时虽身在县学,依旧心忧天下。驿传是古代设置的一种供使臣出巡、官吏往来和传递诏令、文书等用的交通机构。海瑞了解到当时的驿传给老百姓造成极大负担后,便接连撰写《驿传申文》《驿传议》等文章,呈送地方当局,敦促裁革驿传之弊。他怀着深厚的同情述说了老百姓的状况:“支应之苦,有因之投溪,因之自缢,破家亡产,比比皆然。”可是地方官员对此不闻不问,“坐视人之困苦衰疲,立有死亡而莫之救”。海瑞设问:“长人者何心?长人者以何为事而若此耶?”他一针见血地回答,因为“长人者”“不能克己,私贪成习”。海瑞认为,这种“私贪成习”的风气,也使当局失掉抗倭御侮的能力。为此他深为忧虑:“万一倭奴压境,变出不测,尚可望为民一御侮耶!”

海瑞任教谕期间的1556年,长子中砥出生。此前,海瑞曾在《严师教戒》中自警:“财帛世界,无能矻中流之中砥柱乎!”此后,又在《兴革条例》中慨叹:“中流砥柱无其人,俗之所以日流而莫可止有由也。”为长子取名“中砥”,不仅表现了海瑞对孩子的期望,还表达了他自己的价值取向和人格理想。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海瑞在南平已经当了四年多教谕。鉴于他治教有方,得到了“巡按监司交章荐之”,后被授为浙江淳安县知县。

海瑞为官清正廉明,关心百姓疾苦。在南平任职时间虽不长,但当地人民怀念他,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为之修建“海公祠”,以永久纪念这位南方的“包青天”。海公祠在县学明伦堂右,曾有海瑞手植双桧。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县学遇火灾,明伦堂、海公祠等尚存。民国后,裁撤县学,其残存建筑逐渐颓败,岁月流转,如今已无迹可寻,但海瑞精神永垂青史。(刘辉  叶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