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着眼驻普单位干部案件管辖问题 联动协作高效办理

发布时间:2019-12-08 08:12: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前不久,思茅海事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李金所涉嫌受贿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这是云南省普洱市纪委监委探索运用管辖协作,与涉嫌违纪违法“双管干部”的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审查调查的首案。

“驻普单位作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普洱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社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浡尧说。

针对“双管干部”上级管理半径太长,难以实时指导监督的现状,普洱市纪委监委为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积极与中央、省驻普单位统筹协调,于今年6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纪委监委与中央、省驻普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审查调查工作联动机制,明确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经与涉案人员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可以组成联合审查调查组。

“我们在查办有关案件中发现李金所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后,鉴于其工作地点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云南省监察机关管辖规定(试行)》,报请省纪委监委同意后,主动与其主管部门协商管辖,及时启动审查调查工作联动机制。”李金所案承办人员介绍,经协商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党纪立案审查,市监委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开展监察调查。

“我没有收过任何人的钱,不信你们去查银行流水。”留置初期,李金所自认为有上级主管部门当靠山,拒不交代、难以突破。

市监委调查组向其讲清已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联动协作办理此案,劝他打消“有人保护”的侥幸心理。同时,积极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沟通,实现信息证据共享互通,同步同向发力。最终李金所案进展顺利,按期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积极运用联动机制协商管辖,先后查处了4名驻普单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伍晓慧  丁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