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捆绑式+协作式’工作联动机制,破解监督方式单一、监督力量不足等难题,形成监督合力。”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召开的干部职工会上,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道。今年以来,楚雄州纪委监委聚主业主责,探索建立“捆绑式+协作式”工作联动机制,整合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力量,实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制定出台《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捆绑式”工作机制和派驻机构相互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的“捆绑式+协作式”工作机制。由1个监督检查室对应4个派驻机构建立1个“捆绑式”工作组,每季度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不少于1次。指导、检查和督促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并及时将日常监督、“蹲点式”“体验式”监督和开展专项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州管干部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情况向派驻机构通报。派驻机构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和领导干部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及时向监督检查室通报。
与此同时,州纪委监委还制定出台《“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由州纪委监委监督和审查调查室、所联系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州委巡察机构为工作责任主体,发挥各自优势,联动开展日常监督、联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联动办理重点问责事项、联动查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联动巡察及整改推进工作等。通过开展联动监督执纪,强化纪委监委各监督部门统筹指导作用,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自开展“捆绑式+协作式”工作联动机制以来,楚雄州纪委监委5个监督检查室和20个派驻机构共联合开展监督检查163余次,共发现问题126个,督促整改118个。(云南省纪委监委 ||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