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指定管辖排除人情干扰

发布时间:2019-11-20 07:22: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通报了一则指定管辖案例:“勐腊海关缉私科二级主任科员周俊涉嫌严重违法,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指定景洪市纪委监委管辖,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采取指定管辖审查调查办法,可以有效避免熟人社会带来的人情干扰和阻力,排除干扰调查共同涉案人,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进而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的公正性。”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定管辖是监察法中明确的一项制度。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共对22名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州本级指定管辖案件5起。

为合理运用指定管辖,确保审查调查有力推进,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出台一系列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确保权力受到有效约束。

对于指定管辖案件,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不当“甩手掌柜”。指定管辖后,相关审查调查室除了适时给予工作指导,还会根据情况派出业务能力强、参与前期案件初核的同志到指定所辖的纪委监委与审查调查人员研究案情,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有序进行。(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