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的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9-11-13 08:20: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巡察工作“回头看”时,我又来到了炎方乡,在麦地村委会的党员活动室里,见到了正在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的麦地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胡黎明。

他的状态和刚受处分时完全变了个样,虽然现在不再任职,但村上有个大事小情征求他意见时,他总是认认真真帮大伙想办法、出主意,用他的话说:“难不成还要一直错下去?”

胡黎明口中的“错”,还得从去年巡察组进驻炎方乡时接到的一个举报电话说起。

“麦地村委会向危房改造户随意收取保证金,这事你们管不管?”区委巡察组去年进驻炎方乡不久便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只要是侵害了老百姓利益的事,我们一定会管到底的。”我赶紧表明态度,电话那头这才缓和了情绪说出了要举报的问题:“这几年村民想要申请危房改造项目,都要向胡黎明交保证金才能顺利申请到项目……”

电话举报的问题具体,挂了电话,整理好电话记录,我立即向巡察组叶组长进行了汇报。巡察组随即召开组务会讨论,决定进行深入了解。

因为正值农忙季节,我们一致认为采取抽样核实的办法较为妥当。

到乡城建所调取了2013年以来麦地村委会申请危房改造的村民名单,打听好抽样的10户村民的地块位置后,我们便开始在山地里挨个走访。

连续走访几户都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心里不由打起了鼓。这时在自留地里找到了老杨,叶组长直接问道:“你2015年申请危改项目后,村委会有没有向你收过保证金呀?”

一听这话,老杨的火气一下就上来了,扯着嗓门道:“收了300块嘛,收据都没开一个,到现在都没有退呢。”

我赶紧在巡察笔记本上记下金额,并问道:“那你去要过吗?”

“怎么没要过,他的门槛都被我踏破了,就是不退给我!”说起这事,老杨无奈地直摇头。

走访打开了突破口,巡察组又顺利了解到,抽样的10户村民中被收过保证金的还有4户,少的200元,多的300元。

在与胡黎明的个别谈话中,我们把了解收取保证金的问题作为重点询问内容:“你们村在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过程中,向村民收取过保证金吗?”

“危房改造政策这几年有过变化,但一直还是由村委会直接分配名额,要完成任务又担心老百姓申请了不建房,所以我们就用了‘土办法’,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更好地落实。”没想到,当事人胡黎明坦然地承认了,还补充了“理由”。

“推动工作落实?”叶组长随即将党纪处分条例翻到第一百一十二条,指着第二款“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的处分规定给胡黎明看。

“你觉得为了推动工作就可以随便向群众收费吗?”在叶组长的反问下,看完党纪处分条例相关内容的胡黎明很是诧异,“啊?只是收保证金,又不是吃拿卡要,咋还违纪了呢?”

“那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你将保证金退还给了村民没有?”叶组长持续发问。

胡黎明开始吞吞吐吐:“退了,退了……但有几户还没退完……”

至此,麦地村委会违规收取保证金的问题浮出水面。我们组将此列为问题线索,巡察结束后按照程序移交给了沾益区纪委监委。随后,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提级办理。

经查,胡黎明在担任炎方乡麦地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方便管理和推进危房改造工作为由,与时任村委会副主任姜坤以交纳危房改造项目保证金的名义,向本村2015年度、2016年度中的28户危房改造户收取保证金共计1.04万元。2018年7月,沾益区纪委监委给予胡黎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姜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审查过程中,胡黎明将违规收取的保证金悉数退还给了村民。(李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