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干部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为什么当年还被评定为称职等次?”“蒋某某因滥用职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为什么没有给予相应政务处分?”近期,云南省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大起底,将发现问题梳理后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
“处分执行‘虎头蛇尾’,纪律的惩戒作用就会打折扣,损害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该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办结的3816起案件,任免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办结的730件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工勤人员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排查,覆盖全市14个县区、4个开发度假园区和28个纪检监察组监督联系的80余家单位。在各单位自查同时,该市纪委监委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3个县区、9家市直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发现,主要存在对涉刑人员纪律追究不及时不匹配,处分决定送达宣布不及时不规范,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评定不规范,相关待遇未及时变更或变更不规范,纪律处分资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昆明市将问题清单反馈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对问题突出的,发出整改建议书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求查清问题、分析原因、严肃问责。同时,该市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明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财政及相关部门处分执行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督促单位党委(党组)主动过问、督促落实,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及时、顺畅、到位。该市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制度,明确决定执行相关事项,如处分决定宣布范围及时间、公示时间、处分期限,以及有关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确定、年度考核定档等,让受处分人员准确掌握并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同时,细化处分决定执行通知内容,完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规范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手续及职务、工资、年度考核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流程,强化后续执行跟踪尤其是考核评比跟踪督促。(万关林 黄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