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下发监察建议书 堵塞廉政风险

发布时间:2019-08-21 08:18: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专案查办,必须程序规范、作风严谨。大家要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标准依法调查取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近日,在云南省罗平县纪委监委“5.13”专案总结研讨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王兴坤对专案办理工作进行总结点评,这是罗平县纪委监委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常态化做法。

近年来,罗平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功效,通过多种手段打好案后组合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每一起专案办结移交后,及时组织召开总结研讨会,通过办案人员讨论、审理部门指导、专案组长总结、分管副书记点评的形式,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同时,把“一案一总结”课堂延伸到庭审现场,组织办案人员旁听庭审,亲历控辩审三方对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全过程,强化法律程序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全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执纪尖兵。

注重运用已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违纪者现身说法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抵御风险的政治定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创新教育载体,组建“清风话语”宣讲团,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反面典型案例与正面先进事迹宣讲。

从个案和类案中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围绕授权、用权、控权等环节,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区。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有针对性地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并建立归口管理、公开送达、跟踪回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五位一体”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不打折扣、不打白条。今年以来,该县共发出监察建议书9份,提出监察建议37条,推动解决突出问题19个,完善制度11项,堵塞廉政风险点13个。(云南省纪委监委||陈昊)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滇ICP备19004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