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查处的典型问题。在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中,有的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名贵特产类物品,有的将公款购买的物品占为己有,还有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按要求上报和清理。这些问题需要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警惕,不要以为只是土特产,就不会涉及违纪违规。
所谓土特产,是指来源于特定区域、品质优异的农林产品或加工产品,往往比较稀缺。通常是当地的特色或象征,也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寄托乡愁和亲情的载体。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由于其观赏、收藏或药用价值高等原因,其价格往往不菲。有的党员干部,披着感情和乡情的外衣,利用“土特产”进行利益输送,以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一旦与公权力挂上了钩,不管收送的土特产看上去多么“乡土”或“淳朴”,收送方式看上去多么含蓄、隐蔽,都无法改变其利益输送的本质。
去年年底以来,各地陆续展开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行动。如,青海省开展对“领导干部利用冬虫夏草、昆仑玉及其制品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专项整治。四川省明确公职人员在与民营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交往中,严禁违规收受高档烟酒、珍稀药材等名贵特产类礼品等。此外,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多地对有关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湖南省衡阳市通报了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先进收受他人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问题等5起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典型案例。广东省佛山市通报了该市政协原常委、市司法局原局长刘坚明违规收受画作、观赏石等4起典型案例。
然而,就在各地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和查处的同时,仍有少数人我行我素,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按要求对违规公款购买的土特产进行清理和报告。有的对违规收送、违规占有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不及时说明和清退;有的顶风违纪,利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特产和资源谋取私利,进行利益输送。这些人靠山吃山、公权私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最终都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优质的土特产不应沦为利益输送的“工具”,也不应与违纪违法行为连在一起,而应当成为当地亮丽的名片,让干部群众为之自豪。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心怀敬畏、知止知耻,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慎用手中权力,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并坚决反对“四风”问题,敢于在被“围猎”、被腐蚀时旗帜鲜明说“不”,积极营造清朗健康的交往环境,还土特产以本来面目。(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