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武定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反腐败结合起来,坚决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提供坚强保障。
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学习宣传。该县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量化指标,对专项斗争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以来,开展督导检查5次;向干部职工印发学习宣传资料216份,通过武定纪检监察网、罗婺清风微信公众号发布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4期12起。同时发出《武定县纪委监委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在单位门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10条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组织104名干部职工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斗争知识的学习。
搭建举报平台,保持渠道畅通。完善举报受理平台,增设了1个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箱;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诉求中心,4个县级重点扶贫主责部门和133个村委会(社区)设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诉求工作站,同时受理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制定出台《武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 》,对发现和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信访问题,及时按程序上报和处置。
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排查线索。该县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配合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在对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查处中的协作配合,保证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截至3月25日,向县委政法委移交了2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2017年以来的103件问题线索进行反复排查梳理,共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件,其中2018年已办结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2件2人,2019年“保护伞”问题3件5人均已立案,正在审查调查中。
坚持深挖彻查,注重工作结合。该县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基层腐败问题线索85件,立案28件34人,结案25件30人,给予开除党籍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二年1人、严重警告13人、党内警告6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1人、记过1人(其中双重处分4人)。2018年,对全县查处的27件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分12期进行通报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慑。(左学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