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精神,充分用好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充分履行专责机关职能,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明“规尺”,夯实纪法基础,推进队伍融合。区监委挂牌后,组织全区纪检干部开展专题培训,选派3名年轻干部到中纪委培训中心学习,定期邀请云南大学、省委党校、市委党校专家教授授课,开设“主任(部长)双周讲堂”,采取案例评析、重难点答疑、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讲解、经验交流。
定“量尺”,把握边界关系,制定衔接机制。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先用纪律的尺子进行衡量和认定,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再用法律的尺子守住底线不放松。着力在工作流程、职责权限、运行机制等方面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实现纪与法的密切衔接、相互贯通、整体联动,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25人次,“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2人次,“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4人次,对反映失实的2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
亮“戒尺”,立足惩防并举,坚持严管厚爱。西山区纪委监委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2人次,移送审查起诉5人。(王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