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523人,占97.76%;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12人,占2.24%。先后对8人采取留置措施,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追回违纪违法资金510万元……”
1月25日,云南省普洱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述职评议会,市纪委监委19个内设机构和22个派驻(出)机构、10个县(区)纪委监委分别书面报告了2018年度履职尽责情况,包括受理信访举报情况、开展监督情况、审查调查情况、问责情况等,其中2个内设机构、2个派驻机构、3个县(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交流。
“有的县(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数为零,有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受理问题线索和立案处分数均为零,是真的没有问题,还是监督不到位?”交流结束后进入现场点评环节,普洱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直言不讳地指出一些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共性问题现场支招,“分析执纪监督力度不够的原因,主观上是不想办、不敢办,客观上是不会办,本领欠缺,要转变理念,主动出击,补齐能力短板,让工作提质增效……”
此次述职评议注重实干实绩、创新创优,评议结果与有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推选推优和提拔使用挂钩。据悉,述职评议会上共对市纪委监委19个内设机构和22个派驻(出)机构、10个县(区)纪委监委提出共性问题10个、个性问题41个,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35条,旨在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杜绝责任落实虚化、泛化。(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