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为40名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
此次聘任的特约监督员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在5年聘期内,他们可通过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相关工作会议、专项检查活动,旁听依法公开审判案件庭审,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意见或举报材料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力,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法规、作出司法决策的情况和工作人员公正司法、审判作风、廉洁自律、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予以监督。
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创设特约监督员制度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工作力度,扎牢、扎密司法权监督的制度笼子,深化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特约监督员代表表示,将自觉加强学习,正确履行监督权利,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多为法院工作提建议、献良策。(尹瑞峰 马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