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些人根本不符合建房补助资金发放条件,但也被村委会报上去了。”在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功山镇以则村开展的一次信访接待会上,一位村民反映的问题引起了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注意。县纪委监委立即进行核查,发现该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某某私自挪用上级拨付的建房补助资金10万元。最终,周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实践是昆明市持续加大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力度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昆明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推动解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点工作,紧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戴上“紧箍咒”精准发力
昆明市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市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纪委监委全面履职担责的高度来认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深化专项治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自2017年底昆明市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来,该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给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并以严惩腐败、改进作风为重点,持续加大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健全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五项工作机制”,借助“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政风行风“春城热线”、大数据信息查询平台等载体和平台,发挥“技术尖兵”“侦察尖兵”作用,为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提供技术支撑。在发挥好“信、访、网、电”举报平台的同时,充分运用省、市、县、乡、村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网络监督平台,强化群众信访诉求受理,形成同步更新、及时办理、限时督办、超时预警的工作机制。
寻甸县在全市率先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延伸到村小组,建立群众诉求中心16个、群众诉求工作站174个、群众诉求联系点80个,形成了县、乡、村、组上下联动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在“清风寻甸”微信公众号上设立“一键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开展信访举报,设置进度查询功能,便于群众对举报事项进行跟踪和监督。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01个,移交办理648个,已处置完毕。
2018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595个,移交办理3411个,处置办结3899个,问责252人,通报典型问题95批173起391人。扶贫领域“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50419件,已办结50329件,办结率为99.82%,满意率为96.22%。此外,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五项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每月排名通报制度,约谈工作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44人次。
用好“探照灯”加强监督
为精准查找问题,加强监督实效,昆明市建立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机制,采取1个纪检监察监督室+4个派驻纪检组+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的“1+4+2”的单元制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或实行单元之间交叉监督检查,提高问题发现和案件办理效率。
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的内容、方法及步骤进行细化安排部署,先后两次从县区抽调267人组成16个检查组开展交叉检查,并会同审计等部门组成15个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共检查市级脱贫攻坚责任单位50个、县级部门208个、乡镇94个、村委会186个,加上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累计发现有关问题1029个。截至目前,第一轮专项治理发现的55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共问责追责51人、批评教育110人;第二轮专项治理发现476个问题,已问责追责21人,批评教育49人。
同时,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显微镜”作用,通过采取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和乡镇(街道)、村延伸巡察等方式,共发现问题578个,移交问题线索72件,立案13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移交司法2人。
作为全市率先脱贫摘帽的县,寻甸县更是摸索出了一套“一严督二深查三实导五真帮”的务实有力举措。
“一严督”指的是寻甸县纪委监委全员出动,采取蹲点式、地毯式方式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小组、贫困户及重点人员进行全覆盖督查,确保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二深查”即进行业务和作风深检查,以纪检监察干部为主体,抽调财政、审计、住建、扶贫等部门业务骨干,成立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组,围绕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责任压实、政策执行、工作效能和资金监管等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力震慑。
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实现对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及扶贫干部等有关人员“实指导”“实引导”“实劝导”,实现政策真帮宣、症结真帮找、问题真帮解、心理真帮疏、矛盾真帮调。例如,在脱贫问效专项纪律检查行动中,共发现涉及扶贫资金、易地搬迁项目、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问题284个(次),提出整改建议24条。
亮出“撒手锏”从严查处
2018年9月29日,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批准寻甸县等15个县退出贫困县的通知》;也是在这一天,寻甸县开展“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县监察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县纪委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关键”岗位干部和部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村党总支书记等共60余名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
该案中,被告人马某某在金源乡2013年危房改造和2014年起实施的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宜居农房建设过程中,利用其担任安丰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和金源乡宜居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472元。最终,马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对于扶贫领域发生的违纪和腐败问题,即使再微小,纪委监委也要给群众一个交代。”寻甸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董国新表示,寻甸在用好从严查处“撒手锏”的同时,坚持以“身边人”为鉴,用真实案例作“活教材”进行廉洁脱贫教育,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吸取教训,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调查研究“不走过场”,从严查处绝不手软,这也是全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针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利剑高悬,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作风不实、失职失责、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惩戒曝光;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纠而复发的问题,进行直查直办或提级查办,严肃追究问责;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8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1188人。其中,批评教育7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7人,政务处分14人(5人同时给予党政纪处分),问责处理307人。
纪委行动,助力脱贫。在不定期通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同时,昆明市还选取了12个典型案例制作扶贫领域惩治贪腐警示片《护航脱贫攻坚 守护幸福之路》,以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不断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茶志福 杨庆国 舒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