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行?是否存在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结党营私、培植个人势力等行为?是否有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私车公养’或其他损公肥私的行为?是否……?”近日,文山市对46名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进行了问卷调查、“考试打分”。
今年以来,文山市不断拉长监督“探头”、拧紧纪律“发条”、派出检查“明哨、暗哨”,加强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组织监督、单位监督、群众监督、家庭监督、联合监督等方式。处级干部的“交往圈”“娱乐圈”“朋友圈”“生活圈”进一步得以净化。
摸清监管对象。对辖区内872名处级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排查核对,做到排查工作到社区、到小区、到个人,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处级干部的监督情况,做到监督工作有抓手、有载体、有方法、有人员,确保监督工作常态化。
规范监管方式。制定出台了《文山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外在各种公共场合、社交场合的行为以及在家庭和生活中的道德作风表现。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准言行失当;自觉保持健康情趣,不准奢靡浪费;自觉规范社会交往,不准结社组会;自觉约束亲属子女,不准家风不正;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不准破坏社会公共秩序5个方面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
拓宽监管渠道。采取集中发放问卷和信函投送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处级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村(社区)党组织根据辖区内处级干部的居住分布情况,通过聘请监督信息员,设立监督意见箱,定期走访群众等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了解和掌握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村(社区)党组织每季度将收集到的监督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州、市纪委监委。加强党内监督。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作为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评议、考察考核、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倡导群众监督。依托举报平台,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举报线索。规范公务接待等规定,铲除滋生腐败根源。进一步将监督的重点和视线由高档酒楼宾馆转移到烧烤摊、农家乐、机关食堂等“隐形”场所。强化巡察监督。在开展巡察工作时,向单位和服务对象进一步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业余生活、社交等情况。
注重结果运用。在组织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负面信息档案,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作为识别、管理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一般性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点名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是后备干部或考察对象的,取消入选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作出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截至目前,对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问卷调查发放率100%,回收率100%。(卢馨 王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