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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1-23 08:10:00   来源:云南省纪委

各州(市)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省直各委办厅局组织(人事)部门,省属高校、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武警云南省总队、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武警云南省森林总队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涌现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昆明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等69个单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授予王志民等100名同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牢记职责使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