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高度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强化人才储备、开设“巡察课堂”、加强党组织建设、建立制度规范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县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强化巡察人才储备。制定《关于组建镇雄县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单位和30个乡镇(街道),择优推荐熟悉党务工作、有丰富业务经验的优秀干部入库,组建县委巡察人才库。对入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切实提升入库人员业务水平。
开设巡察培训课堂。围绕开展巡察工作的流程和方法,紧扣巡察工作的难点重点,邀请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熟悉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同志作为巡察培训课堂主讲人,为全体巡察干部“充电补钙”。通过“巡察课堂”培训,强化巡察干部对政治巡察的思想认识,提高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成立巡察办党支部。经县直属工委批准,在县纪委县监委党总支下成立巡察办党支部,覆盖县委巡察办和8个固定巡察组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支部的“领头雁”和“火车头”作用,坚持政治学习与政治巡察相结合,注重推动学习成果向巡察工作转化,实现学习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为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巡察制度。编印《镇雄县委巡察工作手册》,重点对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巡察移交、督促整改等环节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制定了《巡察组人员管理办法》《巡察组人员保密制度》等制度规范,确保巡察干部能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力促各项工作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