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巡察成果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巡察解决问题的重要作用和政治效果,持续释放巡察震慑力,五华区坚持问题导向,盯紧责任落实,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巡察组、派驻纪检组会同巡察办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询问、查阅台账、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会诊”,全面查找整改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截止目前,已对20家被巡察单位进行检查,发现9个方面17个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5家单位发出督促整改通知。
听取汇报,认真“把脉”。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关于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从整体上进行“把脉”,全面掌握巡察整改的情况。重点听党组织是否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和责任到人;重点听取党组织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率领班子成员做出表率抓整改的情况。重点听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是否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6个方面开展工作。
查看台账,核查“病历”。根据巡察反馈整改意见,实行问题、方案、报告逐条对照,逐件盘点政治巡察“体检”出的问题是否“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根据整改报告,逐项核查整改工作痕迹、记录和台账,看整改落实是否做到见人、见事、见责、限时。重点核查党委(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记录本,看领导班子作用是否充分发挥,主要领导是否“坚持末位表态”,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点核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重点核查作风建设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七严格”和“十严禁”要求、遵守财经纪律、消除“四风”等。
开展谈话,印证“病情”。向干部群众了解和印证被巡察单位的“病情”是否真正有所好转。根据巡察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分别开展个别谈话,通过干部职工的真实反映,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印证。谈话主要了解干部群众对整改工作是否满意,能否感受到整改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巡察整改工作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潦草了事、敷衍整改的问题;党员干部是否勇于担当,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巡察整改是否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效果。
现场反馈,留下“医嘱”。检查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现场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其在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病症”提要求。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整改工作要在坚持中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办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要有“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让每一项整改任务都经得起巡察“回头看”和“再监督”。派驻纪检组将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开展“零距离”跟踪监督,并全力协助配合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督促整改,确保“疗效”。检查结束后,巡察办召集巡察组、派驻纪检组召开专题会议再次“会诊”,分别对每家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评判,将每家被巡察单位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党委(党组)发出督促整改通知。在通知中指明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要求被巡察单位高度重视,对照存在的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相关整改情况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盖章后报区委巡察办。(李彦 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