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召开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八届州委第二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听取八届州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八届州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在州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巡察组认真履行职责,把握程序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着力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导向,工作深入扎实。州委巡察办在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巡察组开展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本轮专项巡察与州纪委工作部署有机统一结合,共同推进,深入了解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派驻机构改革、巡察机构设立及巡察工作开展等相关工作的真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为稳步推进八届州委巡察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会议强调,“三规则、两办法、一意见、一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对深化巡视巡察工作提出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巡视巡察制度体系的具体措施,为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和指导,注重成果运用,确保巡察监督真正“巡”出权威性,“察”出震慑力。要持续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特别是“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部署要求,谋划好今年的巡察工作。要总结提炼经验、强化巡察宣传,不断探索创造巡察的怒江经验,彰显怒江巡察工作影响力,要抓好巡察工作、宣传引导,抓好协作配合、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开展好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怒江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怒江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怒江州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怒江州委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共怒江州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中共怒江州委关于推进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的意见》《中共怒江八届州委2018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吴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