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和“六大纪律”,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保持惩治贪腐、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加强统筹谋划,扎实开展工作。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对巡察时间、内容、对象、方法步骤等进行了明确。同时,积极与纪检、组织、法检、信访、公安、审计等部门沟通对接,收集被巡察对象的重点情况,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的建设和“两个责任”落实等情况,熟悉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形成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合力。
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巡察基础。建立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出台《中共丘北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丘北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政法等部门的后备干部中抽调90人组建县级巡察人才库,开展专题培训。
强化理论武装,突出学以致用。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到巡察工作实践中,新修订了《丘北县委巡察工作指南》,细化巡察工作流程,对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线索移交、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充分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巡察工作实践,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个别谈话和线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对于苗头性问题早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巡察,保证巡察工作依纪依规、有序进行。
抓实意见反馈,注重成果运用。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要求,逐条逐项落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定期开展回访工作,积极推动巡察成果的有效转化。
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了3轮巡察,组织14个巡察组对14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组织3个巡察组开展了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13条,问题线索97条,给予立案审查4件,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建议组织部门调整兼职干部6人。(曹治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