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统筹推进 构建全州“一盘棋”巡察工作格局

发布时间:2018-03-14 08:12:05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为充分发挥巡察工作利剑作用,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红河州从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入手,从组织架构、队伍建设到动员培训上全州统筹推进,形成了巡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办与巡察组、巡察组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全州“一盘棋”巡察工作格局。

统筹推进州县巡察机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采取州委领导,州纪委牵头、会同州委组织部具体实施的模式,成立了红河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州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州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及州委巡察办有关同志组成。州委巡察办在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基础上组建,作为州委的工作部门设在州纪委,为正处级机构,履行州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能。州委巡察办按照处级、正科级、一般工作人员三个层级,核定了行政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综合科和信息督查科两个科室。全州13个县市党委均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察办(均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县市纪委,为正科级机构),县市党委巡察办均核定了相应的编制共。

统筹组建巡察人才库。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红河州委巡察人才库的意见》,通过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层层考察选拔,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财政、审计、人社、农办、信访、扶贫、民政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务财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目前,州级组建了76人的州委巡察人才库,其中巡察组组长18名、副组长17名、组员41名。13个县市各建立了27—90名不等的巡察人才库,全州巡察人才库总人数达765人。巡察工作经费均列入县(市)级财政预算,保障巡察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统筹开展巡察业务培训。每轮巡察前都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对巡察组长进行授权并做任务安排,把动员培训对象扩大到全体巡察人才库成员和各县市巡察机构人员,实现州县统一步调、统一行动。截止目前,州级已开展集中统一培训4次,召开视频培训会议2次,经验交流会1次,培训巡察干部530余人次。借力省委巡视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先后邀请省委巡视办、巡视组专家前来辅导授课2次。(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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