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四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10件

发布时间:2018-03-13 08:00:04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7年,楚雄市组织开展3轮常规巡察和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45个,问题线索110个,移交的问题线索中立案审查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不断凸显。

扛牢主责,强化政治担当。市委9次召开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及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严格按照“一岗多备、动态优选、轮换聘任、专职专责”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要求,遴选了113名业务骨干组建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选优配强巡察干部。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实施办法和五年工作规划,审定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安排巡察反馈及整改工作,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2017年,全市先后组建巡察组19个,抽调干部121名,对14个市属部门、8个乡镇和10个村(社区)开展了三轮常规巡察,对7个乡镇8个村委会进行了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勇于担责,精准“把脉会诊”。巡察进驻期间,各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大问题”,针对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情况,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根据不同的巡察对象和行业分类确定巡察具体内容,通过“板块轮动、分类安排、延伸探照”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四轮巡察共组织个别谈话234人次,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45个,问题线索110个。

从严整改,注重增强实效。注重治本效应,围绕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出来的所有问题,责成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从严从实从细立规整改。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过程中,市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对所有交办事项和整改事项实行台账管理,逐项督办,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并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督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不悬空”“全见底”。目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18个,正在整改127个。移交的问题线索中,给予纪律审查7人,诫勉谈话等其他方式问责53人。同时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强化反馈意见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双公开”,并切实抓好巡察成果的运用。(杨蕾  罗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