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促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精准发现问题当“尖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指出问题。自2016年11月启动首轮巡察以来,州委共组织开展五轮巡察,前三轮巡察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方面,完成对3个县、15个州级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310个,其中党的领导方面90个,党的建设方面109个,全面从严治党方面111个。第四轮巡察聚焦脱贫攻坚,开展对5个县、7个州级扶贫领域重点单位的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75个,问题线索21个,提出意见建议22条。目前,第五轮巡察已全面启动。
强化监督执纪打“前哨”。严肃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先办理、快查快处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州委前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52件,在已办结的问题线索中,涉及州管干部44人,其中函询23人、问责9人、立案审查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12县市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355件,在已办结的问题线索中,问责8人、立案审查4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持续释放高压反腐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建立廉洁审查征求巡察机构意见机制,对拟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对象严格审查把关,建议不宜提拔任用州管干部1人。
深化成果运用悬“利剑”。抓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州委前三轮巡察发现问题已经全面整改落实并持续深化,制定完善长效机制74项。建立巡察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抄送分管联系领导,传导“一岗双责”压力,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巡察意见建议交办机制,针对巡察组提出的52条意见建议,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书面反馈,提供决策参考,督促研究办理。建立巡察总结通报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大通报力度,督促尚未接受巡察的党组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纠正纠错纠偏,以点带面促进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赵银军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