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目的,紧紧围绕“三大问题”“六项纪律”、脱贫攻坚作风纪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全方位巡察,立足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截止目前,共开展五轮常规巡察和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了8个乡镇19个县级部门,四轮常规巡察和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55个,移交问题线索65条,提出整改意见108条。
精心谋划,全力推进政治巡察。成立了以州委常委、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中共宾川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宾川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巡察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汇编》等文件,对巡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明确。每轮巡察前下发《巡察工作方案》和授权决定,从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巡察程序、巡察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落实到具体工作层面。
严明纪律,提升巡察人员素质。强化巡察队伍建设,设立5个巡察组,配置5位专职组长,每个组配备2名专职巡察干部。挑选了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40名优秀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通过召开培训会,巡察组长座谈会等方式,强化对巡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巡察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求巡察组成员严格执行巡视工作“六严格”“五严禁”等规定,与巡察组成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密纪律。
抓住关键,确保巡察精准发力。把各乡镇党委、县级部门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作为监督重点,把发现问题、防微杜渐作为主要任务,聚焦重点,使巡察工作的定位更精准,任务更明确。在巡察内容上,着力于发现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重点发现群众高度关注的惠农政策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资金管理使用以及“三公”经费等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规范程序,深入细致全面问诊。巡察组深入被巡察乡镇和部门,通过“告、听、测、谈、查、审”等6个关键环节,较全面地了解掌握真实情况,确保巡察工作步步走实。“告”即通过粘贴巡察通知,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举报受理、监督电话和来信地址及邮箱,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被巡察单位的相关评价。“听”即召开动员会议,听取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四重一大”等情况和村党总支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和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测”即通过对班子和班子成员开展民主测评,充分保障干部群众的监督权。“谈”即采取“一对一”方式,与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群众代表等进行个别谈话。“查”即抽查财务账册、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等原始资料,严审细查,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线索。“审”即对收集到的情况和信息分类梳理、逐条甄别、相互印证,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对巡察对象的综合报告材料。
以巡促改,实现巡督无缝对接。有针对性的拟定巡察计划,确定巡察对象和重点,及时派驻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发现深层次问题。巡察组紧扣作风建设这根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下发《巡察整改交办督办通知书》,要求被巡察乡镇和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县评议办各督导组深入被巡察乡镇和单位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评判。督导组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并适时开展评议,深化评议督导、群众评议、结果运用等“一评二促”机制,促进干部转作风、干实事。(杨秀云 刘东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