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海县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精心谋划2018年巡察工作,确保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顺利实施。
保持巡察力度不减。围绕一届县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目标,按照每年开展不少于3轮巡察的要求,2018年选择20个左右的党组织开展3轮常规巡察。在巡察乡镇(街道)的同时,有选择、有重点地对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
探索多样巡察方式。立足基层实际,探索运用灵活多样的巡察工作方式,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效率和成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探索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对工作职能职责相近或规模较小的单位,采取“一托N”的方式开展巡察;结合整改落实专项检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已巡察过的单位开展“回头看”。
健全完善巡察制度。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对标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机构的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办工作规则以及县委巡察工作流程等制度,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不断拓展巡察内容。坚持紧贴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专项斗争中是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优先办理、及时查处,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打造过硬巡察队伍。切实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采取专题培训、个人自学、上派锻炼、外出交流等方式,强化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建设,适应专职巡察组组建后的实际需要。县纪委组织部门与县委巡察办密切配合,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党的纪律和巡察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吕发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