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作好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8-02-27 08:15:02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真正解决问题,坚决杜绝文字整改、材料整改等行为,龙陵县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底到位,作好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

压责任,强担当。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巡察组每轮巡察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积极开展约谈活动,对三轮共16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就抓好巡察整改、用好巡察成果提出明确要求。不断强化巡察整改“双责任”,即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在巡察反馈意见书上“签字背书”。严格落实“双报告”,既要以党委(党组)名义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也要以主要负责人个人名义报送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推动责任落地生根。

严把关,保质量。严把巡察整改方案审核关,把巡察整改方案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隘口”,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从反馈问题是否全部整改、整改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整改责任是否明确、巡察出的共性问题和风险点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严格把关、细致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放过,做到“严防死守”。同时,实行巡察整改方案“双审”制,即巡察整改方案先由巡察办审核把关通过后,再交巡察组修改完善。经过巡察办、巡察组的“双审”,保证了巡察整改方案质量。

立标准,抓督办。县委巡察办建立面上问题、信访件、意见建议三本督办台账,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办、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长期整改的事项,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巡察反馈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王龙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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