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杀好“回马枪”确保巡察整改事项“颗粒归仓”

发布时间:2018-02-24 08:14:48   来源:文山州纪委

2017年7月27日至8月31日,州委巡察组对州公安局等6家州属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为使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整改落实,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实效,2018年2月11日至13日,州委巡察办会同州委巡察组有关人员,组成2个检查验收组,对州公安局、州旅发委、州民宗委、州卫计委、州林业局、州人社局6家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分析评估3个步骤,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巡察反馈意见情况,以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和《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检查验收过程中,验收组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核查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坚守政治立场,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问题;发挥督查成效,促使被巡察单位把整改落实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对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要求做好巩固提升和建章立制工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短时间难以整改的问题,要求研究制定长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责任上再压实,整改上再发力,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将长期整改项目落实情况于检查验收之日起半年内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确保巡察整改事项“颗粒归仓”。(吴富鹏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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