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自设立专职巡察组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加快从兼职巡察组到专职巡察组的过度,逐步探索了对专职巡察组的有效、可行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理顺组织机构。专职巡察组成立后,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市、县(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对照条例和细则,对巡察机构的组织领导体系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是巡察工作研究决策组织,巡察办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专职巡察组为县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巡察办和专职巡察组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共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明确管理责任。专职巡察组机构和人员的固定,进一步明确了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的责任,特别是专职巡察组组长的管理责任,对该组的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工作履职等情况负主责,并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管理上真正做到了“组长抓,抓组长”,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分工,自下而上的汇报机制。
制定相应制度。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对前四轮巡察工作经验加以总结,结合全县巡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对专职巡察组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制定考勤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下乡派车制度、巡察组组内研判制度、巡察人才抽调等制度。通过规范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专职巡察组的管理。正在调研准备起草《巡察三个工作规则》,进一步建立完善巡察工作机制。
加强硬件管理。专职巡察组成立后,巡察办对现有办公室设备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完善与各巡察组固定资产的移交手续,移交的设备由各巡察组长安排专人管理,对巡察组的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及时掌握,实现对巡察设备的有效管理,大大减小了泄密风险,简化了巡察程序,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提升巡察干部素质。成立巡察办(组)党支部,组织开展每周一次集中学习例会,在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党纪党规的同时把巡视巡察有关文件规定作为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其他地方巡察有效经验纳入全年的学习计划。采取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用巡察工作中的实际有效经验教新人,带新人更快进入巡察角色,掌握巡察本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巡察素质。(徐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