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一体化建设。始终坚持向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对标看齐,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查找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针对市、县两级同一系统、相同部门开展联动巡察,做到上下贯通,同步推进,一体化巡察。目前,市、县两级完成四轮常规巡察,巡察党组织149个;前三轮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156个,其中党的领导不力问题327个、党的建设缺失问题398个、全面从严治党弱化问题431个;移交问题线索278件,立案审查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整合相关部门精干力量,将品德好、业务熟、敢担当、靠得住的党员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全市组建7个市级巡察组、25个县(市、区)巡察组,建立了310人的巡察人才库。在每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学习传达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要求,并在巡察前组织业务培训,进行系统辅导。充分运用参加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动员培训、选派干部参加省委、市委巡视巡察、集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市委书记直接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原汁原味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反馈意见抄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以便了解情况,掌握问题,及时约谈,督促整改。坚持源头防范,督促相关单位对巡察中发现的8个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巡察“利剑”作用由治标引向标本兼治。(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