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大关县始终把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把整改到位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不断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成果运用,确保被巡察部门认认真真整改,清清白白交账。
截至目前,全县两轮巡察向20家被巡察部门和乡镇进行反馈,对存在问题突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建立完善相关制度24项,提出立行立改问题100条。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县委巡察办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照“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逐条进行整改。坚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于短期能够整改见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目标、限期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同时,县纪委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在对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快查快结。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常态化、重点化、随机化督促检查,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杀“回马枪”,形成再震慑。县委巡察办加强与县纪委、组织部门的对接机制,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及时“清零”。对没有按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专题报告、说明情况、记录在案、限时办结。
通过跟踪整改和回访约访等方式完善巡察成果运用跟踪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了解整改成效,加强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进度慢、措施不力的1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黄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