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深化政治巡察 扎实开展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8-02-14 08:20:33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州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抓巡察组组建。按照“三个不固定”和“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三轮巡察共从纪检、组织、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102名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务财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组成18个巡察组,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等18个州级单位进行了巡察。

抓业务培训。巡察办在每轮巡察前都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委巡视办、巡视组领导前来对州委巡察人才库和全州巡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适时召开学习交流会议。2017年,共开展集中统一培训3次,召开视频培训会议2次,经验交流会1次,培训巡察干部530余人次。借力省委巡视机构领导经验丰富的优势,今年共邀请省委巡视办、巡视组领导辅导授课2次,选派9人参加省委巡视工作,从组织架构、队伍建设到动员培训上做到了全州“一盘棋”。

抓巡前准备。州委巡察办在统一制作各类通稿材料提供巡察组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审计、扶贫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发函、组织座谈等形式,认真收集整理有关情况提供巡察组参考,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各巡察组针对被巡察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巡察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到天、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分解到人。

抓巡察主业。州委巡察办始终遵循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察工作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2017年开展三轮巡察对18个州级单位进行巡察,在已完成的第二轮、第三轮巡察中,发现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问题243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件。在州委的组织推动下,各县市党委已启动了2至3轮巡察,州、县(市)两级党委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初步彰显。(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