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宁县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全力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发现问题为导向、解决问题为目标、群众监督为指引”的思路,着力抓创新、抓深化、抓规范、抓提高,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为推进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严肃巡察反馈,精准发现问题。始终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深入开展政治巡察,2017年共巡察35个单位,发现问题373个,线索34个,提出意见建议276条,推动40个单位整改。巡察工作严格按照《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落实以党内文件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成果。通过强化督促指导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解、明确整改内容;强化跟踪问效,定期不定期的对整改情况“回头”检查,在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上用力;强化追究问责,对于在整改工作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给予及时批评教育,对拒不整改、敷衍了事的组织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2017年全县各被巡察单位针对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3个方面及各个环节巡察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0个、落实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到位的2人进行问责;提醒谈话17人,发出监察建议1个。
拓宽宣传渠道,筑牢群众监督网。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邮箱,意见建议箱、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广大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每次巡察反馈工作均召开工作情况反馈会,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等参加。会后及时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表态发言、单位的整改部署、整改责任通过华宁县电视台、华宁新闻手机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电视报道、网络微信平台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如实通报,进一步畅通了巡察工作的群众监督渠道,带动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孔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