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2018年巡察工作如何开展?”近日,玉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2018年巡察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审议并通过《五届玉溪市委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
据介绍,《计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措施、任务安排、相关要求五个方面的内容。同时,对每月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2018年,玉溪市委计划开展3轮常规巡察(五届市委第五至七轮巡察),巡察24个党组织。开展1轮巡察“回头看”,巡察4个党组织。围绕“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以及“微腐败”问题等,积极探索开展1轮“点穴式”巡察和1轮“巡查式”巡察。
2018年,玉溪市委巡察工作将继续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衡量巡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创新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结合新组建专职巡察组实际及时制定下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市委巡察办工作规则以及市委巡察工作流程等制度,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通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探索市县区信息互通共享、交叉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升巡察实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大宣传力度,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发挥好巡察导向作用、示范作用和监督作用,做到巡察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加强巡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同时,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核心要义和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李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