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2017年巡察发现问题118个

发布时间:2018-01-29 08:17:58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政治“聚光灯”和“探照灯”作用,持续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该县完成了3轮16个单位的巡察任务,共发现问题118个,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3个。

学习培训提素质。将巡察人员的素质提升摆在突出位置,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各巡察组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巡视巡察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举办巡察工作培训班,邀请市级巡察工作业务骨干进行现场“面对面”培训,着力提升巡察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章立制强纪律。制定了巡察工作保密纪律、回避制度、集中学习、请示报告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在讲政治、守纪律、提作风、敢担当上做出表率,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决不允许在巡察机构以外泄露任何秘密,决不允许发生以巡谋私、假公济私和超越权限等行为,用铁的纪律规范巡察队伍。

巡察审计促成效。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了“巡察+审计”的模式,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着力通过巡察与审计的同覆盖,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截止目前,已发现被巡察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管理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不规范等问题8个。

注重方法聚合力。该县巡察办采取“一日一思一小结”工作法,每日组织巡察组成员就各自发现的问题和疑问进行集中梳理讨论,巡察组内情况互通、步调协同、成果共用,做到走访谈话“底数清”,线索搜集“来源广”,协调推进“衔接紧”,巡察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按要求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王龙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