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快速办理问题线索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发布时间:2018-01-19 08:11:06   来源:普洱市纪委

墨江县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反馈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情况,强化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办理,着力解决影响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政治生态问题,实现巡察成果最大化。

巡察情况“快反馈”。十二届墨江县委第三轮巡察各巡察组进驻各单位巡察结束后,5个巡察组及时汇总,针对10个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形成《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及时组织反馈,要求各单位严格对照《意见》认真整改,于反馈之日起2个月之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第三轮巡察向10个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32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4条。

问题清单“快报告”。各巡察组按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管理要求,迅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的问题线索4条、建议了解关注的问题线索8条、建议参考的问题线索3条,填写《十二届墨江县委第三轮巡察问题线索汇总清单》,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问题线索性质、程度,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研究审核、分析研判,及时报告县委常委会。

问题线索“快移交”。按照墨江县委的安排部署,该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巡察组移交的《十二届墨江县委第三轮巡察问题线索清单》和《十二届墨江县委第三轮巡察问题线索审批表》造册建档,移交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抓住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可查性强的特点,明确责任领导,规定完成时限,立即启动调查处置程序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转化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震慑力。

违纪案件“快查办”。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在对十二届墨江县委第三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逐条逐项开展调查核实,实现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对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纪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于违纪违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达到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将迅速审理移送,让政治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从严治党的“利剑”。(许正兵  何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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