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聚焦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18-01-16 08:14:27   来源:大理州纪委

“乡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缺乏政治和全局意识,个别村干部对精准脱贫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因村因户施策帮扶不到位,帮扶成效不明显,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这些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被巡察组在反馈会上一一作了通报。2017年,剑川县委巡察组对羊岑、沙溪、马登3个乡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明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重点,巡察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政策执行走样;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方面违规违纪;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传导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挤占、挪用、套取扶贫领域资金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巡察以听取扶贫工作汇报、现场查看扶贫项目进度、翻看扶贫资金账目等问题,走访“贫困村”,畅通扶贫领域群众诉求渠道等方式进行,确保巡察全覆盖,防止问题遗留遗漏。

完善巡察发现问题反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由巡察小组提出初步整改意见,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一步研究、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形成反馈材料,在反馈会上将问题逐条通报,对整改工作逐项进行要求、部署,明确要求整改单位依照反馈意见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措施,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县委巡察办则不定时采取专项检查、“回头看”方式督查整改情况,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建立健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通报结束后,由被巡察乡镇党委书记现场签收,认领问题,以签收传导责任。同时,针对发现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可立即整改的,要求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求被巡察单位限期制定整改方案,定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存在管理制度漏洞的,要求建章立制整改完善。保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贫政策精准落地、资金精准投入,贫困人口得到精准帮扶。(庞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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