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政治巡察主体责任,切实种好巡察工作“责任田”,确保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发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关键少数”,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领域政治体检、全覆盖政治排查和全方位政治扫描,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找到“病根”。巡察期间,巡察组综合运用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13种有效工作方式,打好“组合拳”,力求从谈话中发现蛛丝马迹,从原始凭据中发现端倪,从文件档案中发现破绽,从监督检查中发现真相,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病灶。同时,利用好审计报告、司法调查、纪律审查等信息和成果,从中梳理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梳理,全面分析,认真对照,科学分类,强化管理,建好台帐,形成问题清单,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进行处置、优先办理。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已完成四轮巡察,发放测评表600余份,开展个别谈话492人次,走访干部群众534人次,召开座谈会23场198人次,调阅文件、档案、会议资料12000余份,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21人,发现问题304个,提出整改意见174条,完成问题整改153个,正在整改21个。
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坚持和完善巡察有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等制度。对问题整改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督促整改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6年以来,四轮巡察共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5件35人,立案6件6人,函询8件8人,诫勉谈话8人,问责6人。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作用,把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在全县年度综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干部选拔任用中,确保巡察成果运用的刚性约束。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把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情况作为一项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及时亮“黄牌”,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切实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政治巡察的思想认识,确保县委巡察工作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震慑性。(字文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