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元江县坚持高位推进,县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认真研究巡察机构设置及县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确保巡察派驻全覆盖工作与县委各项工作同频共振。
强化巡察机构建设,出好巡察监督“组合拳”。在2016年底组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设立了5个县委常设巡察组,全县专职巡察机构干部达14人,巡察人才库兼职巡察人员100人,为实现巡察全覆盖目标奠定了基础。在巡察工作中,要求做到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导向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坚持精准发力,精心制定巡察方案,精确选定巡察重点,深入查找个性问题;坚持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规范。
改革派驻纪检机构,打好派驻监督“主动仗”。县纪委设置派出(驻)机构12家,其中派出纪工委1个,单独派驻纪检组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6个,负责监督57家县直单位,实现了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在派驻工作中,要求职责定位要更加准确,准确把握各派驻机构与县纪委、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作用发挥要更加充分,发挥好“前哨”作用、“探头”作用,让派驻监督更精准、更有效;派驻管理要更加科学,突出人员统一管理,工作统一部署,后勤统一保障。
提升巡察派驻水平,练好党内监督“基本功”。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巡察利剑的“锋刃”,派驻监督的“哨兵”,要求巡察干部、派驻干部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素质优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站在全县大局谋划推动工作,落实好“两个为主”要求,增强巡察派驻机构监督的原则性,忠诚履行使命。勇于担当尽责。要心无旁骛抓监督、恪尽职守来执纪、铁面无私去问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发挥出来。严守纪律底线。要从严管好自己,做到依法依规、廉洁执纪、干净干事、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坚持政治标准更加过硬、职责担当更加过硬、履职能力更加过硬、严格自律更加过硬,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铁军”。(白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