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澄江县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巩固和运用好前四轮巡察取得的成果,以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县领导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县委把研究巡察工作列入常委会重要议题,专项听取每轮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县委常委要敢于担当负责,对巡察发现的职责范围内的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认真整改,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全面梳理共性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共性问题,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整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适时修改完善制度规范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从严治党措施,织密党内监督网。
定期检查整改进度,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巡察办加强统筹协调,定期检查巡察发现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进度,层层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巡察整改情况测评制度,在巡察整改环节,由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作出评价,同时在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前,组织被巡察单位干部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项进行测评,对测评为基本满意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并将相关情况报请分管县领导后提出再整改要求,由县委巡察办联合巡察组对再整改情况抓好督促落实。(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