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貌似“不起眼”、始终“无成绩”的平凡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因工作踏实认真,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砚山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称号,2015年被砚山县委、县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17年,又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他就是砚山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赵云祥同志。
伏案审阅案件
作为法院干警、政协委员,工作中,他忠于组织,心系群众,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本领,努力为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服务。生活上,他甘于平凡,不计名利,扎根基层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孜孜不倦地默默奉献耕耘。他笃信“法通国脉千秋稳,律顺民心九域兴”,始终围绕保障和服务好人民法院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尽心尽责,精益求精。
网络维护保障工作畅通
作为法院网络管理员,他独自一人十年如一日主动承担起砚山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架设网络、调试软件、录制教程、谋划推进、指导实施……通过十年不懈的努力与付出,砚山法院信息化水平从基本空白转变为案件流转网络化、办公应用自动化、司法公开多维化的全新局面,信息化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列。2012年,作为会议现场承办了云南省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推进会;2014年,作为全省首家开通官方微博的基层法院受邀在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作为司法行政人员,他立足本职、着眼前盘,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提出将聘用制书记员纳入新闻宣传通讯员的建议被院党组采纳,有效促进了全院新闻宣传工作向前迈进;建议成立舆情工作小组并加强对干警个人微博微信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全院干警始终在正面发声。2015年以来,他先后起草各类综合性材料100余份累计50余万字,撰写、审核各类新闻稿件近百件,多篇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媒体采用。2016年至今,他全面参与了砚山法院新址的信息化、法院文化和诉讼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工作。他提出的“端身如砚、执法如山”经院党组讨论决定,正式成为砚山法院院训。经过近一年时间精心打造的法院文化,得到文山中院、云南高院和其它兄弟法院领导的赞赏和认同。2017年最高法院姜伟副院长视察砚山法院后,给予了“砚山法院有文化”的高度评价。
他不是党员,但他把服务和奉献作为体现人生价值追求的目标;不是法官,但他坚持立足为公平正义事业提供有力支持与保障。
“上不愧党勤政之根,下不愧民廉政之源”是他的人生信条。他恪守政法干警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工作中严守纪律规矩,克己奉公,勤政廉洁。生活上甘守清贫,修身修心,淡泊名利。
而今,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对于赵云祥来说,只是一个开始,今后,他还讲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朱家亿 何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