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矛盾促和谐——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顾红旭

发布时间:2018-03-08 08:12:19   来源:红河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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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红旭(左)与同事讨论群众矛盾化解办法

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他的踪影。不管春夏秋冬,雨雪风霜,他时常穿梭在田间地头、大街小巷里,竭心尽智化解社会矛盾,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倾心帮教特殊人群。身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他,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进人民团结,密切党群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他是群众口中的“和谐使者”“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泸西县中枢镇司法所所长顾红旭。

立足本职,化解矛盾解除民忧

中枢镇是泸西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随着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征地拆迁、承包土地、山林权属、婚姻家庭关系等各类纠纷时有发生。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面对异常繁重的工作任务,顾红旭勇于挑重担,妥善处理各种纠纷,无论是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还是重大疑难纠纷,他都会迅速挺身而出。针对不同的纠纷,他坚持实地勘察了解情况,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弄清事实真相,拟定调解方案,依法调解。

在调解中,他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采取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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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

2011年6月,一起发生在两个村委会之间的历史遗留纠纷问题,由于年代久远,双方当事人又隶属不同村委会,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双方发生过多次吵闹未果,法院立不了案。如不及时调解,将会发生一场血淋淋的械斗,后果不堪设想。顾红旭接到群众反映后,及时通过实勘察、走访群众、与当事双方促膝交谈,深入了解掌握情况梳理问题脉络,分析原因最终找出问题症结,促成双方达成各解协议。一场争斗数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也言归于好,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真情帮教,回归社会促进和谐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所的工作职责。用心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就等于为社会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可以化解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他严格执法,坚持真情实意工作法,与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交朋友,每周联系、定期走访、月月谈心,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会,为社会消除了大量的不稳定隐患。

家住中枢镇九华苑的张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因其思想负担过重,羞以见人,无心工作。顾红旭得知后,为其量身定制了矫正方案,多次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动员家属、矫正志愿者参与矫正,他终于觉得社会没有歧视他,并深有感触地说“司法所是我的娘家”,放下了思想包袱,变收购煤焦油为生产煤焦油。通过近一年的辛勤经营,还清了10万余元的机器设备费用,转入盈利阶段,实现了其自身价值的转变,成为了一名自食其力的守法经营者。

关心疾苦,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顾红旭同志始终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解纠纷时,在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准确应用法律法规外,他更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调解方法,在调解过程中讲亲情、友情、乡情。多年来,无论什么纠纷,顾红旭同志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化解一个个矛盾,平息一场场纠纷,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和交代,

2014年5月21日,家住中枢镇大挨来村的赵某、马某夫妇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金马爵册村的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车载妻子侍某)相撞,造成赵某、马某二人受伤,经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为9级伤残。治愈出院后,唐某因没有赔偿能力,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仍然没有着落。为此,双方一直纠纷不断。

顾红旭通过多方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终于解决了赔偿问题,使一桩原本“见不到赔偿希望”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事后,顾红旭又找到当地领导、民政部门的同志,为致害人解决了低保问题,解决了其后顾之忧。

学法守法,当好普法宣传员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他领悟到:很多矛盾的出现,很大原因是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从基层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很大程度的减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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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

为此,他长年深入到各街道、社区、村委会、企业,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机的结合起来,举办普法宣传骨干培训班,深入基层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在普法过程中,采用举案例学法律的方式,深入浅出,讲解生动通俗,法律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收到了逐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效果。

恪守廉洁,树立清风为民形象

他时刻牢记“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实实在在干事,清清白白做人。他始终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工作上严要求,生活上低标准。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任何私利,以身作则,切实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接待群众时,做到热情大方,耐心解释,多渠道疏通,得到群众的好评;在调解工作上,依法以理,公道正直,从不偏袒,对当事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迅速制止。在自己模范遵守法律、以身作则的同时,狠抓司法队伍廉政建设。时刻教育警醒所里的司法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在执法过程中不能讲价钱、讲特殊,更不能打折扣、搞变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群众响应看齐的榜样和单位风清气正的标杆,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十年来,顾红旭和所里的干部没有出现一起因违规违纪被处理的问题。

顾红旭就是在这样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群众的热情,恪尽职守,严于律已,刻苦探索,凭着顽强坚韧的毅力,不屈不挠的精神,怀着一个司法工作者对事业深深的热爱,对工作无限的执著,坚忍不拔地走过了不平凡的十年。他像一颗螺丝钉一样,钉在基层,服务群众,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王双丽  陈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