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一作宏)祚(1603-1674),字懋自,号玉铭、思斋。据考证他是历代以来从保山出去在朝廷里所任官职最高的一个,在清廷六部中,他曾历任户部尚书、刑部尚书和兵部尚书,因此被称为“永半朝”。
王弘祚出生于保山城的一个官宦世家,据《永昌府志》记载,他家的祖上原籍陕西,明朝成化年间谪戍到保山,到了王弘祚的父亲一代,已经发展成望族。王弘祚的父亲王国治,于明万历癸卯年(1603年)中举人,历任四川新繁知县、叙州、德安郡丞、刑部郎中。著有《仕镜》一书,专门研究为官之道,可惜此书现今失传。在父亲影响下,王弘祚自幼博闻强记,明崇祯三年(1630年)考中举人,曾任蓟州(今北京)知州,后来升迁为户部郎中,在山西大同负责监管军饷。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攻破北京城,崇祯皇帝朱由检自缢于景山,明王朝在农民起义的风暴中灭亡。在这时期,明朝官吏大都因惧怕农民起义军而四散逃跑,王弘祚却在兵荒马乱中将全国散乱的户籍收拾保管了起来。李自成刚在北京待了四十多天,吴三桂便把清兵引入了山海关。清兵入关后,摄政王多尔衮打出了“吊民伐罪”“兴灭继绝”的旗号,准许前明官员“俱与原官同满官一体办事”,将斗争的矛头集中到农民起义军身上,争取汉族地主阶级的合作与支持。于是许多前明官员变节降清,王弘祚降清后被委任为山西苛岚兵备道,总兵吴孳昌请他继续留在大同负责筹划军饷。
顺治二年(1645年),因为满清刚刚定鼎中原,朝廷缺少征收全国田赋的户籍依据,王弘祚便把他所收集的户籍资料献了出来,因此受到了朝廷的赏识。后来经总督李鉴举荐,王弘祚被封为户部郎中,可以说官复原职,只不过是变了“天”换了主子。因为王弘祚比较熟悉有关赋役的旧制度,户部就奏请由他主持修编一部征收赋役的法典。王弘祚就此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百姓不会因为正常的赋役而愁苦,而是因为繁重的苛捐杂税而愁苦。不建立法制,官吏就不会担心受到惩罚,官吏无所畏惧,那么老百姓的日子就不得安宁了。如果朝廷知道民间交纳了多少谷物、丝织品等赋税,就会因为困难而节俭;如果老百姓都知道自己家的户口簿册应交纳多少赋税,那么就可以明察和杜绝官吏侵夺牟利。顺治帝准奏后,王弘祚便以明朝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为体例,摒弃了一些繁重的苛捐杂税名目,着手修编和建构清朝的赋役制度。
顺治三年,王弘祚被擢升为太傅寺少卿,六年被擢升为太傅寺卿,继续修编征收赋役的法典。
明朝灭亡以后,明官僚在南京拥立福王朱由崧组建了弘光政权,后来唐王朱聿键又在福州组建了隆武政权,鲁王朱以海也在浙江绍兴建立了政权。这些相继建立的政权在历史上称为南明政权。南明最后一个政权是朱由榔在肇庆(今广东高要)建立的永历政权。永历政权有两广、湖南和云贵川作为西南腹地,北有大顺和大西两支农民起义军作为屏障。顺治八年(1651年)清军攻占两广,永历政权封大西军将领孙可望为秦王,联合抗清。顺治九年,孙可望派李定国挥师攻占两广、四川和湖南辰州等地。顺治十年,王弘祚进谏在江南(辖今江苏和安徽范围)、江西和和湖广物产丰富之地收集粮食,储备粮饷,招安沐天波为内应,进攻永历政权和孙可望。他的提议被朝廷采纳,具体由经略大学士洪承畴去执行。是年,他因此次进谏擢升为户部侍郎。
王弘祚从顺治二年(1645年)受命开始主持修编征收全国赋役的法典,但直到顺治十一年(1654年)这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法典还未修编出来。给事中郭一鹗参了他一本,理由就是他修书“逾久未成”,他因此受到了罚俸的处罚。顺治十三年,因为有案子牵连,他的花翎顶戴被削降了三级,但仍居原职,继续修编他的书。
顺治十五年,由王弘祚主持修编的清朝第一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法典——《赋役全书》修成了。王弘祚赶忙把书稿呈给顺治,请顺治帝为《赋役全书》写圣谕。顺治皇帝论功行赏,恢复了他所降的品级,并把他擢升为户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十六年晋太子太保。
顺治十四年,顺治十四年时孙可望和李定国内讧,孙可望到长沙投降了洪承畴。十六年清军分三路入滇,桂王逃往缅甸,李定国由于内奸出卖,战斗失利退往中缅边境地区。王弘祚为倡导对家乡的治理作了《滇南十议疏》,提出在云南“开乡试,慎署员,设重镇,稽丁田,恤士绅,抚土司,宽新政”等积极统治措施。
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当王弘祚仕途宏达之际,顺治帝隐遁了,传说是去了五台山出家。王弘祚的母亲谢世故里,他奏请要解官奔赴以示孝道,朝廷因人心惶惶未准,要他在任守制。康熙帝继位后,他再次请求回家乡埋葬母亲,康熙帝准奏,他便悄悄地上路回保山了。他这次回保山只带了一马一夫。他回到家乡后便在保山城西南九隆岗第五峰的半山腰上修建梨花坞庙宇,在慈云阁内雕塑了观音大士像供世人朝拜。庙宇还未修完,康熙的圣谕已经送到了保山,催促他赶快回朝。他从此一去就再也没有回过保山。
但就是这次回保山,却在民间留下了一个观音菩萨保佑王弘祚的传说。传说王弘祚幼年时到九隆山的山坞里见到了一位在悬崖下纺线的老妇人,老人送了他几本书,交谈完毕却化一阵清烟去了,从此他功名顺利、仕途宏达。在他这次返回途中经过洞庭湖时,遭遇风浪,恐慌之中,忽见一小舟划来,大呼风止,近船一看,原是一老妇人。老妇人说她有个姐姐住在九隆山的山坞里,姓“观”,需要请王弘祚带一包菩提子给她的姐姐。王弘祚回到保山后,亲自往九隆山反复寻找,却找不到任何姓“观”的人家。联系幼年经历,一反思,乃觉得所遇的老妇人是观音菩萨,分明是菩萨暗示他在山坞里广种“菩提慧根”。于是他便在山坞里修建“慈云阁”,供奉观音菩萨。
康熙三年(1663年),王弘祚任了几个月的刑部尚书,又被调回户部。康熙六年,辅政大臣鳌拜在户部增设了一个满族尚书,其实这只不过是在户部安插了一颗钉子,为自己独揽大权篡位做准备。这个新上任的满族户部尚书玛尔赛一到任便处处和王弘祚抵触。到了顺治七年,因户部的书吏假造印章盗领国库里的库银,鳌拜集团便把所有的“失察”责任归罪于王弘祚,罢免了他的官职。
康熙八年,十六岁的康熙帝玄烨列了鳌拜十大罪状,利用少年勇士一举擒拿了结党专擅、飞扬跋扈的鳌拜。康熙帝想来想去还是王弘祚可靠,便起用他为兵部尚书。
康熙九年,王弘祚告老还乡,康熙帝念他的功劳特许他保留俸禄,用以养老。王弘祚从京杭运河行至江宁(今南京),便因染病侨居江宁,没能回到保山家乡。康熙十三年(1674年),这个从保山走出去的大人物客死江宁,朝廷为他举行了祭葬,盖棺定论追赠谥号为端简。
王弘祚作为一名文臣,他一生著叙颇丰,著有《永思录》一书,现已失传。流传的有《颐庵诗集》两卷收录于《清代诗文集汇编》,诗作受到了清代保山籍知名学者袁文揆的推崇。袁文揆在其《滇南诗略》卷19中评价王弘祚《怀乡》一诗说:“‘庾信江南’句伤往日也。‘杜陵峡北’句感近事也。此种风义,唯骏公集中往往有之,若虞山则绝口不言矣。”
如果人生是一部传奇,王弘祚的一生应该是一部精彩绝伦的传奇。但因他曾为前明官员,后来又降清历任了三个部的尚书,被乾隆帝列入了“贰臣”的行列。所以在全国的文史界上长期缺乏系统的研究、宣传,直到2014年底保山文史爱好者王洪昌才推出了《王弘祚研究》的著作,但在文艺创作上一直缺乏有力的宣传解读。(王加龙 刘义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