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昭通市委批准,中共昭通市纪委对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原预算工委副主任李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经查,李斌担任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担任市供销社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已涉嫌犯罪。
李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目无组织,对工作不负责任,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利益,生活作风腐化,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形象,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昭通市纪委常委会和昭通市监委委员会议审议,并报经中共昭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