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正式出台实施《中共昆明市纪委 昆明市监委监督工作联动协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4个方面职责定位,探索建立6项监督机制、完善6项工作举措,努力破解监督难题。
《办法》明确了职责定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落实等工作;纪检监察监督室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问题线索进行督促检查和调查处置;派驻纪检组负责对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全面监督;市委巡察办(组)负责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进行“政治体检”;建立“单元制”监督机制;市县统合巡察机制;定期沟通交流、直查直办、巡察监督联动、监督人才培养等机制;直查直办机制;巡察监督联动机制等。
《办法》还要求在用好用活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政风行风“春城热线”、作风问题即时拍手机客户端、问题线索移送函、作风问题第三方评价、大数据信息查询平台等载体,不断创新完善监督举措,让监督工作有平台、有载体,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李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