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隆阳 “问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8 07:50: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期,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就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基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淡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认识不到位,没有将脱贫攻坚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认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只要将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好就行。二是方式方法“僵化”。监督检查凭经验,视野不开阔,对各种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到位、不深入,监督检查抓不住工作重点,发现不了问题;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有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三是职能职责“弱化”。一些乡镇纪委聚焦主业不够、业务不精,不清楚在扶贫领域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四是工作内容“虚化”。一些基层纪检干部反映,各级要求上报材料、调研报告和表册偏多,多数乡镇纪委人手不足、疲于应付,办案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有精力和时间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精力难以聚焦到主业主责上来。

针对问题,隆阳区纪委监委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学习,从中央纪委及各级纪委的文件、信息通报中学方法,深刻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强分析研究,在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前,要召开专门会议分析研究,找准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去收集问题线索,梳理好掌握的问题。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把工作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让基层纪委敢监督、会监督,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的有力监督。四是建立并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和材料数据上报要形成制度和规范,让各级有章可循。上级纪委要加强对基层纪委的检查和指导,统筹安排工作,不能以撰写调研报告、收集各种统计数据的形式代替监督检查,更不能以转发上级文件和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代替工作指导。(邓有荣  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