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县级巡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信访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巡察工作的支持度和参与度,关系到巡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然而,县级巡察信访工作受地域、经济、文化、人际关系等因素制约,面临信访件少、干部不愿说、群众不敢说的困境,影响了巡察的成效。因此,打通信访工作通道,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挖掘信访问题线索,至关重要。
畅通信访举报“诉求通道”。针对部分基层巡察工作信访渠道不畅通,群众举报无门、不知如何收集违纪违法事实证据、对信访举报保密工作心怀质疑等因素,勤用“加法”,促进融合,织密监督网络。“线上+线下”知晓举报门路。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地区后,要广开言路,通过召开群众动员会、发放信访举报明白卡、粘贴信访举报投诉宣传画、悬挂举报投诉箱及在电视、报刊、电子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布公开举报渠道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同时运用“互联网+”完善网上信访举报制度,引导群众变“上访”为“上网”,推行网上举报及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尊重网上民意表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鼓励+保障”打消举报顾虑。针对部分干部群众对一些腐败现象和不良言行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愿说、不敢说,或隐忍不言,或采取匿名方式投诉增加调查难度等原因,向群众宣传保密纪律,让群众知晓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必要时签订保密协议,使群众心无旁骛反映诉求。“宣传+公开”明白举报范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宣传信访举报对反腐败的重要作用,加大各项政策、部门职责、办事程序等公开和宣传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参与意识,让群众明白哪些行为合规依法、哪些行为违规违法,哪些在举报范围内、哪些在举报范围外,充分运用群众的“火眼金睛”,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形成震慑。
打通接访下访“服务通道”。做好接访下访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是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获取巡察问题线索的“源头活水”。思想上要重视,感情上要投入,行动上要细致落实。首先,接待上访要“真心”。要以一颗真心对待上访群众,遵守信访工作纪律,安排专人认真登记群众诉求,制作来访线索台账。在交谈中,要善于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切忌漫不经心、敷衍了事。要营造宽松的谈话环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主动打开群众的心结,让群众愿意讲真心话、讲实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给予答复的,要做出正面回应,切忌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不能及时答复的,要做出正确合理解释,告知答复时限。其次,走访下访要“走心”。要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下沉到底“刨根溯源”。下访前,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较为集中的矛盾点和利益点筛选归类,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走访摸排,确保问题找准、找细。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上门专访、个别座谈等方式深入基层,到群众家中、到田间地头虚心了解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扶贫工作、惠农资金、政策传递等情况,去伪存真,从中发现问题线索。要做到干部群众“区别谈”,对党员干部要让其晓以利害,识大体、顾大局,提供所了解到的问题线索。对群众要运用群众语言、讲群众听得懂的话,从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切入点,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近距离“唠家常”“掏心窝”,打消群众顾虑,获取群众信任,使其主动提供问题线索。
疏通信访线索“处置通道”。准确、快速处置信访线索是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保障。信访线索是巡察工作的“毛细血管”,巡察信访工作只有与解决问题有效结合起来,才能让群众感到巡察的威力和震慑。巡察中的信访受理工作,收到的诉求反映涉及多个方面,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紧扣巡察工作“四个着力”要求,重点关注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作风、纪律和选人用人上存在问题的线索,提高巡察中信访受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安排专人及时梳理信箱、邮箱、网上举报、来访、走访收到的信访件,全面收集信访问题,甄别和确定重点件,区别对待,分类处理,查找“蛛丝马迹”,不能简单“一摘转之” ﻪ或“一转了之”。要结合巡察重点及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清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确定将哪些信访件列入重点关注和核查对象。重点在破解领导干部“政治关”考察难、两面人识别难、“共腐关系圈”发现难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简单、事实清楚的民生问题,直接通过面对面答复、电话回复、邮寄资料等形式给予回复;对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件要及时转给有关部门处理;对群众反映重大民生类诉求需要深入了解的信访件,则必须及时明确办理部门、办理人员、办理时限,统筹协调组内外力量进行调查了解。调查了结,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领导审定,整理归档,进行移交。(胡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