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巡察的要求和部署,严把巡察政治定位,紧扣“六大纪律”,强化巡察监督,巡察利剑作用凸显。
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和县委巡察办主任为成员的富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委巡察办,落实人员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巡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开展巡察工作,每一轮巡察前都经过精心准备,召开动员部署会,每一轮巡察都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向县委常委会进行汇报,由县委统一安排部署,高位推动巡察工作。
部门互动,加强队伍建设。统筹纪委、组织、政法、审计、财政工作力量,组建县委巡察人才库36人,其中组长人才库10人。探索组建巡察组“四结合”原则,即每个巡察组的组建做到纪检、组织部门干部与其他干部相结合;审计、财政部门干部与其他干部相结合;老巡察干部与新巡察干部相结合;老同志与年青同志相结合。县委巡察办认真组织开展巡察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已组织巡察人员培训4轮次,先后选派2名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推动和规范巡察工作。
上下联动,加强追责问责。县委统筹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联动配合,已组建巡察组16个,开展4轮次巡察,分别对20家单位开展“政治体检”。前三轮巡察发现问题145个,移交重点问题线索24件30人,其中13人被党政纪立案查处。目前第4轮巡察已全面进驻,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将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纳入巡察内容,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督促整改、推动落实的作用,巡察的震慑效应逐步显现。(石惠玲 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