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相关规定及要求,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在巡察队伍组建、业务培训、制度建设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巡察利剑作用彰显,挽回经济损失4300余万元。
在具体实践中,坚持把“职务小、但用权直接,贪额小、但性质恶劣,事由小、但反映强烈”等事关民生的“三小”现象作为切入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目前,全市、县(区)两级党委已完成对169个党组织(其中市级30个)巡察任务。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省委巡视机构的领导、专家为巡察干部授课,开展专题业务辅导3期参训620余人次;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巡察干部培训,认真选派市、县(区)两级巡察骨干参加省委巡视工作锻炼培训;抽调市直、县(区)及乡(镇)干部以干代训3轮138人次;发放《巡察工作手册》180册,编印《巡察工作培训资料》250册。
结合普洱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市、县(区)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细则》《五年巡察工作规划(2017年—2021年)》《年度工作要点(2017年)》《三汇报程序》及《市委巡察工作后勤保障办法(试行)》等制度。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了市民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李亚顺,市政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陶小平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通报问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一批干部;提醒谈话、谈话函询、初核了结、组织调整了一批干部;对3个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确保在第一时间移交办理。目前,市级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件(其中涉及市管干部3件4人)。
截止目前,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的突出问题855个(其中市级209个)、重点人问题线索311件。(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