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巡察工作启动以来,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12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巡察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把扶贫领域惠农惠民政策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巡察工作之重。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13件,移交问题线索6件,立案审查3件6人。
标准化组建巡察机构。县委以“巡察机构常设化、巡察工作常态化”为基本要求,摒弃临时拼凑思想,坚持高标准组建巡察机构。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5名工作人员,从纪委、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多部门优中选优组建了由51名干部组成的巡察人才库,研究通过了《中共剑川县委2017—2021年巡察五年工作规划》,编制《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编印《巡察工作流程》,集中各级领导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讲话、巡察业务知识和党章党规等内容,使之成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的专用教材,分3次对巡察库人员、巡察组以及巡察办全体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多样化巡察发现问题。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巡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党的领导、围绕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为巡察内容,巡察前,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意见,调阅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带着问题去巡察。巡察中,巡察组采取“听、查、问、访、谈”等方式,对人员进行分工编组,分别查阅被巡察单位各种档案材料和会计账簿,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个别谈话,根据谈话中掌握的线索下沉一级去走访、了解核实,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手段,主动发现问题和挖掘问题线索,三轮共与254人开展谈话。
程序化确保问题整改。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各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书记专题会议通过后向被巡察单位进行问题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巡察工作台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反馈的问题按时整改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见人见事,前两轮巡察共向7个单位反馈75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0条。(庞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