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政治巡察的首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7-11-30 08:26:43   来源:德宏州纪委

“党的十九大指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因此,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什么摆在首位,什么和什么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这是近日德宏州委第四轮巡察时第一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政治常识测试内容。

为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德宏州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政治巡察的首要内容,确保学懂、弄通、做实。从第四轮巡察开始,州委派出各巡察组采取“政治常识测试”的办法,以“十九大精神百问”为测试内容,检验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把握十九大精神的成效,压实各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责任。

巡察中,重点检查被巡察地区、部门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德宏州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情况,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行“政治体检”,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责任。

同时,注重坚持边巡边查边改,对巡察发现落实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意见、州委通知不到位的,及时反馈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督促限期整改;各巡察组还注重发现、总结被巡察地区、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经验、成功做法,提供州委推广运用。

对巡察发现,组织学习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走过场、学习贯彻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李艳)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滇ICP备19004408号-1